履带挖掘机“乱走路” 当事人被罚1500元

   

 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,履带车是不能随意在城市路途上行进的,可市民王某在明知有此规则的情况下,依然心存侥幸,驾驭履带挖掘机在秀丽路上散步,并且仍是逆向行进。4月9日上午,王某因违背路途通行规则领到城管部分开出的1500元罚单。

  4月8日下午3时许,市民覃女士拨打城管服务热线投倾诉,在秀丽路口邻近有人驾驭挖掘机在路上行进,“路面都花完了”。正在邻近巡查的柳北区城管法律局二中队机动组接报后,敏捷赶往现场。

  在秀丽路口,法律人员看到,一辆橙色的履带挖掘机,在未采纳任何维护的办法的情况下,正在由东往西不紧不慢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进。挖掘机驶过,路面被履带轧出两道白色压痕。经法律人员勘查,压痕长100米左右。法律人员随即责令司机将挖掘机停下。

  法律人员问询当事人王某,为何违背路途通行规则,驾驭履带式特种车辆直接在路途上行进。王某说,他驾驭挖掘机,是从滨江东路一电力改造施工现场过来的,计划开到秀丽路中段一处空位停放。他知道履带车不能直接在市内行进,但觉得其所驾驭的挖掘机履带上有胶垫,对路面应该没什么损害,再加上赶时间,路又不远,就没有叫装载车。王某一起坦承路面的压痕是其挖掘机留下的。

  我国《城市路途管理条例》规则,制止履带车、铁轮车或许超重、超高、超长车辆擅安闲城市路途上行进;违者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。经立案查询,柳北区城管法律局依法对王某处以1500元罚款。

  法律人员提示,履带车、铁轮车或许超重、超高、超长车不能擅安闲城市路途上行进,不然简单损坏城市路途,导致路途运用年数的约束缩短。市民如发现相似现象,可拨打城管服务热线告发,法律部分将从速查办。